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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登记
2007-06-19 09:43  文章来源:宁波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责任处室:对外贸易发展处

收费情况:不收费

设定依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管理规定》

办理对象:企业

办理对象须具备的条件:

1、 领取《国际货代理企业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可以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http://www.mofcom.gov.cn)下载,或到所在地备案登记机关领取《备案表》,样式附后。
2、 填写《备案表》。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格有两种,《备案表一》由法人企业填写,《备案表二》由分支机构填写。分支机构在填写本公司情况时必须按备案表要求同时填写母公司有关事项,并确保填写内容是完整的、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认真阅读《备案表》背面条款,并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办理对象须提供的材料:

1、 按本条第二款要求填写的《备案表一》;或《备案表二》;
2、 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3、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4、 如分支机构的除上述材料外,同时须提供总公司的备案表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对外贸易经营应凭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备案表在30日内到当地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税务等有关部门办理开展对外贸易业务所需的有关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备案表自动失效。

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

受理地点:

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窗口


联系人:蔡菁菁
联系电话:0574-87185539
结果查询:http://www.nbfet.gov.cn/blsx/search.php
监督投诉:http://www.nbfet.gov.cn/zwgk/qyts.php

许可程序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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