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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九届浙洽会宁波团外资签约项目转化落实工作的通知
2007-09-13 10:00  文章来源:宁波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甬外经贸办明电〔2007〕88号



各县(市)区外经贸局、“五区一岛”经发局(投资合作局、招商局),市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市政府《关于做好第九届浙洽会外资签约项目转化落实工作的意见》(甬政发〔2007〕61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切实做好第九届浙洽会宁波团签约项目的转化落实工作,现提出以下具体措施,请遵照执行:

一、核定考核项目

经各单位自行排查核对,重新上报。本届浙洽会132个项目中存在部分重复项目(即4月1日前批准的项目),今年浙洽会项目转化落实工作只跟踪重新核实后的浙洽会期间(即4月1日-6月12日)签约的项目,年终转化考核也以此为依据。

二、抓好目标考核

根据《意见》目标要求,到今年12月底,剔除重复项目

后,意向类项目转化率达50%(按协议外资),协议、合同类项目转化率达70%(按协议外资);50%的已批项目首期外资资金到位。

本年度不单独评选转化工作先进单位,达到上述转化目标的单位根据《意见》精神在年终外资考核中予以相应加分。为进一步推动项目转化,今年底拟在浙洽会转化工作联络员中评选10名先进工作者并给与一定奖励。

三、推进重点项目

根据《意见》要求,重点推进本届浙洽会上签约的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项目,特别是世界500强企业及行业龙头企业项目。各单位要切实抓好大项目的跟踪服务,协调、解决转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项目待置换用地需落实指标的应及时与发改、国土部门衔接。总投资千万美元以上项目争取尽早被纳入市级重点项目储备库。

四、按时上报项目

各单位需落实专人负责浙洽会项目转化进度的跟踪、汇总工作,严格按照附表要求填写项目最新进展,并于每双月5日前报我局。我局将根据上报情况统计各单位转化率。

联系人:程展

电话:87178096

传真:87315992

e-mail:cz@ningboch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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