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波市外经贸局开展部分企业出口退税影响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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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8-02 08:29 文章来源:宁波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近日,市外经贸局就部分商品退税率下调等问题,对37家出口企业(其中流通型外贸公司23家,生产型企业14家)进行随机问卷调查。被调查企业中,近七成企业退税率下调幅度在2个百分点以上。按出口退税率每下调1个百分点,企业约减少0.09元人民币退税收入计算,被调查企业2006年每美元出口获利高于退税收入减少额的企业仅占53%,而有47%的企业因退税下调导致出口无利润甚至亏损。
由于此次政策实施未留过渡期,部分签订了较长期合同的企业损失惨重。调查反映,有43%的企业反映由于已定合同不能修改,导致退税率下调损失只能完全由本企业承担,特别是从事化工、医药、轻工及机电产品出口的企业,由于退税率下调幅度较大,在手合同金额多,企业损失巨大。
如何应对出口商品退税率下调?调查显示,流通型外贸公司偏重于降低进货成本、提高售价,生产型企业侧重于降低成本、开发新产品。调查中,有一成企业反映成本已无压缩空间,九成企业表示将努力降低出口成本。由于人民币不断升值及未来升值预期强烈,加之央行多次提高银行准备金率及贷款利率,拟以控制财务费用来降低成本的企业仅占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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