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浙江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浙江宁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
主页
>
商务动态
> 正文
诚信企业可申请加工贸易“绿色通道”
2009-04-21 09:09 文章来源:
东南商报
文章类型:
转载
内容分类:
新闻
昨日,宁波海关发布信息,位于鄞州、奉化、宁海等的诚信企业从即日起可以向海关申请加工贸易“绿色通道”。
据介绍,即日起,位于鄞州、奉化、宁海、江东、江北、海曙、高新区的AA类、A类企业,凡符合上年度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在2000万美元以上,且内部管理规范,无海关不良记录等条件的,均可到宁波海关驻鄞州办事处申请开通加工贸易手册备案“绿色通道”。
经海关审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宁波海关驻鄞州办事处“加工贸易绿色通道”专窗享受VIP服务,手册审批实行“即时办理、立等可取”,工作时限从原来的3~5个工作日缩减到15~20分钟。“绿色通道”资格有效期为3个月,到期企业可向海关申请延期。海关对享受“绿色通道”的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如企业申请条件缺失,将取消其“绿色通道”资格。
【
发表评论
】【
查看评论
】 【
推荐给朋友
】 【
大
中
小
】 【
打印
】
推荐文章:
宁波高新区加工贸易进出口逆势激增
2009-03-16 08:39
宁波保税区 加工贸易出口居全省第一
2009-02-09 08:39
下月起重新开放加工贸易政策
2009-01-13 08:51
加工贸易政策出现松动
2009-01-13 08:48
新加工贸易政策今起实施
2007-08-23 08:54
上半年我市加工贸易进出口同比增长超5成
2007-07-19 08:33
我市一季度加工贸易增速回升
2007-04-20 08:43
加工贸易“禁区”再增186种商品
2007-04-10 08:43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吴 博 电话:010-65198950 Email:
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浙江省商务厅 联系人:袁 艳 电话:0571-87051707 Email:
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凌晓 电话:010-51651200-607 Email:
技术支持人员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