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波出口加工区外汇管理试点见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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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5-29 09:22 文章来源:宁波日报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
自去年4月宁波出口加工区率先在全国出口加工区试行外汇管理改革以来,新办法给区内企业带来了看得见的便利和好处,推动了区域经济的发展。
宁波出口加工区自2004年3月正式封关以来,已有42家企业入区,总投资额超过10亿美元,至今年2月底外贸进出口累计近36亿美元。这些跨国公司采购、加工和销售方式灵活多样,其原材料既有来自境外的,也有来自境内或境内其它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深加工结转的;产品既有外销也有内销或结转至其它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外汇资金流既有向境内支付也有向境外支付,其流向有时并不与货物来源相一致。为更好地支持出口加工区的发展,去年3月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式批准了《宁波出口加工区外汇管理试点办法》。
试点办法在外汇账户、结汇和购汇及资本项目管理等方面作了较大调整,在外汇账户管理方面,新政策允许区内企业分别开立经常项目账户和资本项目账户,对经常项目账户余额不实行限额管理,同时对区内企业外汇账户的开立地点和个数不作限制。在结汇管理方面,取消了审批环节。区内企业可持有关支付命令或者清单、发票等凭证,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手续。在购汇管理方面,区内企业可凭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以货到付款、信用证、托收和预付货款等多种结算方式购汇支付进口货款,并同区外企业一样办理进口付汇核销手续。
此外,在支付境外货款管理、服务贸易管理等方面都解除了一些限制,大大方便了区内企业灵活使用外汇,降低企业成本。
据统计,截至4月底,区内企业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的工资、水、电等日常开支及行政规费的结汇累计2700多万美元,办理货物来源于境内但货权属于境外企业情况下的境外付汇5200多万美元,为奇美电子等多家企业开立出口加工区外汇账户25个。
奇美电子有关人士表示,试点办法解除了对区内企业在结汇、购汇、支付方式和路径等方面的限制,使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灵活安排本外币比例和采取多种结算方式对外支付,大大增加了区内企业灵活调度资金、规避汇率风险的操作空间,从根本上消除了几年来困扰区内企业的管理制度上的束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