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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将全面推进
2007-05-10 09:52  文章来源:宁波日报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种粮大户热切盼望的水稻保险将于6月底前在各地全面试行。市政府办公厅本月8日发出的《关于全面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指出,试点保险模式为“1+X”,其中“1”即水稻,是各地必选统保项目,“X”为其他品种。

  去年,我市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在慈溪试点取得初步成效。这次全面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继续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实行共保经营。保险产品为省里统一公布的水稻、生猪、鸡、鸭、大棚蔬菜、西瓜、柑桔、林木、淡水养殖等九种,并结合我市实际,增加露地蔬菜、丝瓜络和海、淡水标准渔塘设施等三个。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试点范围,并按产业发展和抗风险需要,按“1+X”模式自行选择。列入省试点地区的试点品种总数不超过7个;其余试点县的试点品种总数不超过5个。其中“1”即水稻,为必选统保项目。按照低保障起步,保大户大灾为主的要求,保障制度原则上以补偿承保对象的物化成本为主,以保障参保者灾后能迅速恢复生产为出发点,以大灾如台风、洪水、疫病等为主要保险责任。

  《通知》要求各地重点组织农业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和各类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参加农业保险。鼓励农业龙头企业自建基地或与农民紧密联结的生产基地实行统一投保,鼓励各类专业合作社为其成员投保,鼓励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以村为单位联户投保。坚持鼓励引导与农民自愿相结合,不能包办代替或强行保险。

  据悉,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试点县(市)区财政也安排相应的专项资金,各级财政安排的农业保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对列入政策性农业保险产品目录的参保对象,由财政给予不低于50%的保费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增加对农民的保费补贴。

  市政府已授权宁波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共保体在各县(市)区经营这一试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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